生态建设与灾害防治院
时间:2024-05-30 16:21:38 浏览次数:0
部门职责:
1.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、规程及规范,积极承揽并拓展地质环境监测,国土空间生态修复、生态环境保护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、地质灾害调查、评估及治理业务,做好地方政府技术服务工作;
2.负责地质环境监测,国土空间生态修复、生态环境保护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、地质灾害调查、评估及治理项目论证申报、设计、施工及管理工作,完成原始资料及成果资料汇交和归档管理;
3.抓好本部门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工作,完成队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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